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方针,鼓励学生奋发向上、刻苦学习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,根据《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》,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评选范围
www.63365在籍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奖学金等级和比例
本科生的学业奖学金分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三类,其奖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、1500元和800元。
普通班级的获奖比例为:一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3%,二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0%,三等奖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2%。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的获奖比例为:一等奖不超过“基地班”总学生数的15%,二等奖不超过“基地班”总学生数的30%,三等奖不超过“基地班”总学生数的35%。
三、评选名额
学院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和获奖比例,将名额分配至各年级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;
(二)遵纪守法,维护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当学年没有违法、违纪记录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;
(三)积极进取,刻苦学习,学习成绩优良,普通班学生当学年GPA达3.0以上,基地班学生GPA不做要求,无不及格课程;
(四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当学年体育课成绩70分以上;
(五)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,宿舍个人卫生总评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以上;
(六)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。
五、评选办法
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GPA进行排序,GPA相同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。
六、评选程序
(一)根据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,由各年级辅导员通过有效渠道及时将评奖信息通知到学生。
(二)学生根据www.63365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主动申请,各年级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与评选名额组织初评工作。
(三)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将初评结果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,公示结束后将结果提交至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。
(四)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年级候选名单进行会议评审,包括申请资格审查、评奖过程的公正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以及各种个案处理情况审查等,并负责评审后的相应解释工作。
(五)学院公示获奖名单,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,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处。
七、表彰与奖励
学校统一颁发奖学金证书。当学年学业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荣誉兼得,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。
八、附则
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生物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
主席:堵国成
成员:黄壮霞、尹健、王珏、田亚平、倪晔、段作营、刘龙、聂尧、陆芳
秘书组:王珏、陆芳、杨柳、李志超、冯皓月、马杰